刑诉法解释对律师代理人的阅卷权和取证权进行了规定。基本上同辩护律师。
注意:代理人产生的时间。自诉人有权随时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注意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人诉讼地位特殊。主要体现在反诉中,反诉案件的代理人一般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告人的辩护人,又是反诉的诉讼代理人。因此,必须办理双重委托手续,明确代理权限。
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特别授权代理应在委托书中注明授权的内容。否则即为一般代理。
1. 代理人的地位就是代言人,而辩护人有独立地位,所以权利少于辩护人。
1、《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诉讼代理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 (2005-2-25)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 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 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答案】D【分析】代理人的职能是控诉职能,辩护人的职能是辩护职能。
2. (2010年22题)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1. 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举例:你和你妈走在街上,路人说你妈和你很年轻是两姐妹,说明你们两人年龄差距不大,怎么证明是母女关系?母女关系是法律事件,你妈生了你,出生了是不以意志力转移,所以是母女关系;你妈不要你了,你到了孤儿院,有人收养你,收养行为是一个行为,是法律认可的,你和收养人是母女关系。因此,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构成的事实,一个要么事件,一个要么行为,也有事实行为,和意志力无关,比如遗失,不是主动遗失的,属于事实行为。
2. 法官莫兆军被控玩忽职守无罪案。所谓打官司就是看证据,证据为王。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1. 口供: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
2. 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互相联系。
1、证据能力也称证据资格,是对证据的法律要求,解决的是证据的法律资格和容许性问题。
2、证明力也称证明价值,是对证据的事实要求,即围绕真实性与相关性解决证据与待证事实证明程度的强弱。
1. 三性都不能确认则不能作为证据。三大诉讼法的证据都讲三性。
包括两个方面:证据的本质是事实;证据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事实。
2、证据的关联性或相关性(注意:品格证据;类似事件能否作为证据)
刑事证据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须是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事实。只有那些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才能成为证据。
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刑事证据要想成为定案证据,还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的要求是:
(2)诉讼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即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形式上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心理测试结论)测谎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能用来帮助审查判断证据。见《最高检对于心理测试结论的批复》
1. 在中国没有对测谎仪这种心理测试结论作为确定性证据标准。
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的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控诉或定罪的证据。
证据裁判原则(亦称证据裁判主义)为两大法系法治国家普遍遵守,是证据法的基石性原则。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者痕迹。
2. 刺杀陈水扁的子弹属于实物,属于物证,但不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证明谁干了什么事的。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2. (2002-2-19)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 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 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答案】C【分析】看证明侧重点。信件以内容来证明犯罪地址属于书证,字条以笔迹证明书写人属于物证。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 弱智的人能否作为作证人,也需要看他能不能辨别是非,能不能正确表达。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1. **注意:共犯、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揭发其他共犯的犯罪事实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不是证人证言。
2. 辩解:被告人辩护律师,对案件事实的看法及合法辩解,并没有抗拒法庭。
1. 鉴定结论具有强制性已经认可了。现在说法鉴定意见,并不是最终结论,中途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辑和公告。
注意:整个刑诉法出现了三个地方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
精神病鉴定、人身伤害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保外就医需要医院出具证明的。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也必须是由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鉴定机构。
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不需要鉴定机构加盖公章(但是省级人民医院进行鉴定后,除了鉴定人签名之外,医院应加盖公章)。多人参加鉴定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说明。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第六十四条]【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保护制度)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附件】
【课堂总结】
刑事代理的种类:公诉案件、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申诉案件;
证据的概念、法条、要求、基本特征、基本属性、理论基础、裁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