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20200611,刑事诉讼法-梁文生

【课堂总结】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发展历程、法条、适用范围、程序适用、证明规则、证明标准;
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证明的概念。

【课堂笔记】20200605,民事诉讼法-张喻忻

【课堂总结】
财产保全的概念、种类、法条、范围、措施、解除、行为保全;
先予执行的概念、范围、条件、程序;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法条、概念、特点、种类、适用;
期间的概念、种类、计算、耽误、期日;
送达的概念、特点、证明、方式、效力;
诉讼费用的概念、意义、种类、预交、负担;
司法救助的概念、情形。

【案例材料】20200604,模拟法庭Ⅰ-杨芳

【案例材料】
《程振贤过失致人死亡案》

【课堂笔记】20200602,刑事诉讼法-梁文生

【课堂总结】
辩护人的概念、类型、禁止主体、责任、诉讼地位、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值班律师的来源、性质、职责、诉讼权利、制度意义;
刑事代理的概念、特征、种类。

【课堂笔记】20200528,刑事诉讼法-梁文生

【课堂总结】
回避的适用对象、理由、分类、程序;
刑事辩护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基本内容、种类。

【课堂笔记】20200519,刑事诉讼法-梁文生

【课堂总结】
公安机关的职权、对应法条;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概念、权利、义务;
被害人的概念、地位、权利、义务;
单位当事人的概念、分类;
自诉人的概念、范围、地位、权利、义务;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概念、类别;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概念、法条;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概念;
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三大诉讼法的近亲属范围。

第三百零四条

【强制医疗的审理及诉讼权利保障】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

【被告人辩护权】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二百七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会见、通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