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发布日期】2009-08-27
【实施日期】2009-08-27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18号

第六十条

【因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引起的纠纷的解决方式】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专利的强制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第四十七条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发布日期】2006-08-27
【实施日期】2007-06-01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55号

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发布日期】1992-11-07
【实施日期】1993-07-01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64号

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发布日期】1985-04-10
【实施日期】1985-10-01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