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基本原则】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发布日期】2019-04-23
【实施日期】2019-04-23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