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内部责任分担】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