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
1.1783年,法国人蒙特哥非兄弟空气热气球载入升空。
2.1903年,美国莱特兄弟发明第一架飞机。
3.1919年10月13日,国际条约。
4.1957年,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
5.空气空间主要是指海平面以上100公里以下,领空垂直110公里。
6.国家对空气空间“完全和排他的主权”:自保、管辖、管理、支配。
7.支持飞机和气球等航空器上升的最高处应该是为距地面20千米的空域。
l 航空法的概念
航空法是指关于航空器运行以及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是民用性质,主要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平时法、国际法。
l 国际条约与国内航空法存在的共同因素
领空主权原则是一个根本性法律制度,是航空法的基础。
l 航空法的形成
19191003《空中航行管理公约》
19280220《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
1929《同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1944《芝加哥公约》成立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l 航空法的渊源
最重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不再是。
l 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
1944年《芝加哥公约》
明确宣告了领土主权原则。
领空主权是每一个国家都享有的。
l 公空(公海、南北极上空)
任何国家的航空器可以自由飞越。
航空器不适用无害通过权。
l 国际民用航空法律制度
19441101-1207《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国际航空运输约定》《国际航班过境协定》。
l 国际航空自由
非/商业性运输的民用航空器。
l 地面国的主权
保留“国内两地间载运权”。
禁区
限制区
危险区
l 设定特殊区域的要求
遵循国际法规定,应当公布。
l 防空识别区
是指从地球陆地或水域的表面向上延伸的划定取悦。在该空域内,为了国家安全,需要对航空器能立即识别、定位和管制。
它的建立能有效将来犯敌机在进入领空之前予以识别,建立防空识别区应当与国际法相容。
l 航空器
是指能够从空气的反作用力,在大气中获得支撑力的任何机械。
民用航空器、国家航空器。
1.前苏联击落韩国民航客机事件
l 刑事管辖权
航空器登记国/降落地国/承租人主营业所在地国或其永久居所地国/犯罪地国
l 不引渡则起诉原则
《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特殊案件可以约定。
l 国家的权利和责任
确立管辖权
准许机长使人下机或接受机长移交的人
对因犯罪行为提起的刑事诉讼,应给予最大程度的司法协助
通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预防犯罪对乘客/机组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