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劫罪,入户抢劫、致人伤害,构成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的既遂,想象竞合。
2.甲杀乙,以为乙死了,甲离开,过去两个小时再回来拿落下的东西,发现乙没死,发现好可怜送乙到医院去。——犯意消除,所以未遂。
3.张三杀李四,看他可怜送到医院,中途被车撞死,事后查明即使到医院也是抢救不回来。——因果关系已经切断了,所以未遂或中止。张三故意杀人未遂。
4.张三杀李四,看他可怜送到医院,中途被车撞死,还没死,医院抢救在刀伤车伤作用下死了。——多因一果,所以张三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犯罪构成的定罪体系(两阶层体系、三要件理论、四要件体系)
l 两阶层体系:
客观违法阶层:(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手段)<正面肯定>
↓
客观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反面否定>
↓
主观违法阶层:(故意、过失、事实认识错误、无罪过事件)
↓
主观责任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l 三要件理论:
构成要件符合性(该当性):(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手段)<正面肯定>
↓
构成要件违法性:(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反面否定>
↓
有责性:(故意、过失、事实认识错误、无罪过事件、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l 四要件体系(无先后次序)
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手段)
犯罪客体:(权利、社会关系)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过失、事实认识错误、无罪过事件)
犯罪主体:(自然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单位)
4➕1:(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