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利申请日: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的收到之日:寄出的邮戳之日(电子下单)。
2. 商标申请日:专利局收到申请之日,但不是以邮戳日期,以实际日期收到的日期为准。
3. 专利:如果同一天申请,那么申请日,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全部驳回。
4. 商标:如果同一天申请,那么申请日看谁先申请,如果双方都没申请,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抽签。
1. 【案例】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198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1989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根据案情。【问】回答:(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理由。(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长城"商标?【分析】(1)甲厂构成侵权,即侵犯了乙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理由是: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甲厂的商标虽然使用在先,但并未注册;而乙厂的商标虽然使用在后,但获得了注册。(2)甲厂的侵权行为始于1988年3月乙厂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其理由是:在乙厂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前,乙厂对其使用的"长城"商标无专用权,且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始于核准注册公告之日。(3)侵权方甲不得擅自在其生产的衬衫上继续使用"长城"商标。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依法取得对"长城"商标的使用权。可行性方法有:①对乙的注册提出不当注册撤销请求,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后,可以继续使用;②与乙厂协商,获得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③与乙厂协商,请乙厂向其转让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新法22条)
依商标法第24条和第25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可以分为:
(一)在国外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又在中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
(2)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外国提出申请后又在中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3)在外国提出申请的商标与在中国提出申请的商标为同一个商标。
(5)中国与该外国均承认申请优先权,表现为签订了双边协议,共同参加了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等。
(1)商标属于在展览会展出商品上首次使用,即以前未在其他场所出现的商品上使用过。
(2)展览会须为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所谓国际展览会,是指参展人来自多个国家。
(3)享有优先权的期限为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即必须从展览会展出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展览优先权)
1、内蒙古小肥羊公司共提出了几次商标的注册申请?其中第一次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的理由是什么?
4、内蒙古小肥羊公司起诉华程科贸公司的诉讼理由是什么?法院怎样处理?
5、内蒙古小肥羊公司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之后,为什么又在美国等其他国家提出注册申请?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旧法: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 在先权利人,违反了第13、15、16、30、31、32条,可以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