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20200623,国际私法学-莫万友
【课堂笔记】20200623,国际私法学-莫万友
l 法条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1. 法定继承:经常居所地/不动产所在地。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1. 遗嘱方式:经常居所地/国籍国法/遗嘱行为地法。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1. 遗嘱效力: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
[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1. 遗产管理:遗产所在地法。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1. 无人继承遗产:遗产所在地法。
第五编:国际民事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国际民事诉讼
第一节: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第二节:国际民事管辖权
第三节:管辖豁免
第四节: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期间、诉讼保全、证据与诉讼时效
第五节:国际民事司法协助概述
第六节:域外送达
第七节:域外调查取证
第八节: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九节: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
第十七章:国际商事仲裁
第十八章:国际商事和解与调解
1. 所有的调解和和解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成功,以双方的诉求为主,如果达不成再通过诉讼。
2. 仲裁也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有效方式之一,一般情况是经济纠纷。人身关系像离婚、收养等不能仲裁。
3. 粤港澳大湾区的民商事往来频繁,越频繁民商事纠纷越多。
【期末考试事项】
1、看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共五十二条)
2、看司法解释
3、看教材书
4、看资料: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管辖权、法律适用、司法协助)。
【最后一堂课】完
【回顾笔记】国际私法学-莫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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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总结】
涉外继承的法条;
国际民事争议的解决。
【标签】
继承、遗嘱、遗产、仲裁、调解、和解、民商事纠纷
20200623_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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