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法】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商经法】
商法;
经济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环境资源法;
知识产权法。
【行政法】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理论法】
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法制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时间效力】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