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20191210,宪法学-王翔

【期末考试题型】

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参考法考真题和其他资料但选项会更换说法或更换问法变其他题型。

  

PPT&讲课案例】

1)出生国籍:确定一个人国籍的三大原则:

血统主义原则

出生地主义原则

混合主义原则

《婚姻法》以血统主义原则为主,以出生地主义原则为辅相结合原则: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无国籍,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

乙肝歧视案。周一超,2004年,公务员考试歧视乙肝,把考官刺一伤一死。

如何理解平等权

1、现实中人具有先天性的差别

2、平等权的法律结构(民法、宪法)

3、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合理分类(目的合理)、区分平均主义。

民法中A等于B,宪法中A(国家)和BC各相等。

1.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例。

2.北京地区优待北京考生,法律生向高级法院提交一审,惊动国务院。

一、平等权

(一)概念

(二)合理差别表现:禁止性差别事由

年龄、生理(妇女权利保护)、民族、经济能力差异导致纳税义务、从事特殊职业的主体的特殊义务。

二、政治权利

(一)概念

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形式: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表达意见自由、监督权、其他政治权利。

(二)范围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宪法》第3335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36

1.中国教科书诉讼第一案2004年,福建律师丘建东,向成都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178页关于宗教在本质上是麻醉劳动人民的精神鸦片的陈述,对他的宗教信仰自由构成了伤害。他认为这一论断,违反了《宪法》第36条。要求四川大学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并对教科书内容进行书面更正。

四、人身自由

(一)含义

(二)范围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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