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期末考试题型】
选择题(单选、多选、不定项)➕主观题(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
【模拟机考系统】
觉晓(网站)
1.香港廉政公署ICAC,独立的机构,商业贿赂科,包括公务员、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刘德华演《雷诺》,过去香港警察黑白模糊。
2.第385条:(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也修饰“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因为中间隔了一句话。索取他人财物的,不修饰“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因为已经有“的”。体现现代汉语的语法。
3.第164条,最后一款,减轻或免除。第390条第二款,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轻或免除。——第164条的减轻情节轻于第390条的。因为宪法中“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合法财产不可侵犯”的“合法”体现。
4.第171条,出售、购买假币罪。
(1) 又购买又出售,构成一个罪“出售购买假币罪”;
(2) 购买后使用,不用数罪并罚,因为事后不可罚,构成“购买假币罪”即可。
(3) 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型犯罪,查到持有假币,持有假币罪,最高刑10年以上,没有死刑。
(4) 盗窃假币又藏起假币,只定盗窃罪,不用定持有假币罪。
(5) 盗窃假币又使用假币,盗窃罪与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5.第175条,高利转贷罪,钱是银行的钱,从银行借来的钱,再高利转借给别人。
6.第176条,非法吸收存款,借给别人才犯罪。
7.第174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未经过金融管理局或银监会,来吸收存款。同时第二款(伪造手段)与第一款(目的)牵连犯,择一重罪。
8.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罪)176(非法集资罪),第192条(集资诈骗罪)193(贷款诈骗罪),二者区别:
(1) 175之一的骗取贷款罪,骗取后可能会归还,只是拿钱去做生意。但193贷款诈骗罪,骗取后不归还,非法占有为目的。
(2) 176的非法集资罪,骗取后可能会归还,只是拿钱去做生意。但192集资诈骗罪,骗取后不归还,非法占有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