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20191114,法理学-蒋先进

第四节:法律解释

一、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一定的主体在法律实施或使用过程中,对表达法律的语言文字的说明与阐述。

(二)特点

1、对象是特定,大前提

与具体案件处理密切相关

具有实践性与目的性

(三)必要性(功能)

1、克服法的抽象性。法律是概括的、抽象的,只有经过解释,才能成为行为规范标准。

2、克服法的僵化性。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3、完善法律的需要。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经过解释,才能趋于完善。

(四)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整体性原则

4、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原则

5、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协调原则

二、方法与位阶

(一)方法

1、文义解释(望文生义)

2、历史解释(历史观)

3、比较解释(与外国)

4、体系解释(与本国)

5、立法者目的解释(主观目的解释)

6、客观目的解释(大背景)

(二)位阶

文义➡️体系➡️主观目的➡️历史➡️比较➡️客观目的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一)分类

1、正式~(法定~、有权~)

立法~、司法~、行政~

2、非正式~(非法定~、无权~)

学理~、任意~

1.学理解释:学者作出的解释。

2.任意解释:律师开庭前作出的解释。

(二)体制

1、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

2、最高司法机关~(司法~)

审判~: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

3、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行政~)

4、地方国家机关~

  

第五节:法律推理

一、概念

法律人从一定的前提推导出法律

二、种类

(一)形式推理

1、演绎~:从一般到个别的推论

大前提:法律规定

小前提:案件事实

结论:判决结果

2、归纳~: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

个别结论1:东边的乌鸦是黑的

个别结论2:南边的乌鸦是黑的

个别结论N:西边、北边的乌鸦是黑的

一般结论: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3、类比~(类推):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

A事物:具有abcd属性(地球上有水大气层和适当的温度且存在生物)

B事物:具有abc属性(火星上也有水大气层和适当的温度)

结论:B事物具有d属性(火星上也存在生物)

取决三因素:待比较因素的数量、相同点与不同点、相同点的相联性。

(二)实质推理(辩证推理)

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和权衡过程。

(三)其他推理(法考大纲)

1、反向推理:是指将一个法律规范解释为,它只适用于它明确规定的解释。

2、当然推理:是指由某个更广泛的法律规范的效力,推导出某个不那么广泛的法律规范的效力。

1)举轻以明重

1.如果合法征收征用要补偿(轻),那么违法征收征用更要补偿(重)。

2)举重以明轻

1.如果某种故意行为不受刑事处罚(重),那么该种过失行为也不受刑事处罚(轻)。

3、设证推理(推定):是指从某个结论或事实出发,依据某个假定的法则,推导出某个前提或曾经发生的事实。

1)经验推定:根据经验进行推定

2)规范推定:依据法律规范进行推定

三、基本原则和方法

权利保护原则

私权利:法不禁止即自由(法无禁止即可为)

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无授权不可为)

刑法领域:无罪法定原则

一般情况:类似案件类似处理原则

  

第六节:法律漏洞的填补

一、概念

是指违反立法计划的不圆满性,即关于某个法律问题,法律依其规范目的应有所规定,却未作规定。

不同于法外空间(原本不应由法律作规定,如友谊、爱情等)

二、分类

1、根据法律对于某个事项是否完全没有规定,分为:全部漏洞和部分漏洞。

2、根据法律漏洞的表现形态,分为:明显漏洞和隐藏漏洞。

3、根据法律漏洞产生的时间,分为:自始漏洞和事后漏洞。

三、填补方法

1、目的论扩张

潜在包含”“词不达意

2、目的论限缩

过度包含”“言过其实

1.基于犯罪性质的不同,对于不作为犯罪的认定也就不同。例如:

(1) 丈夫见妻子被他人抢劫、抢夺、盗窃而不实施救助义务,很可能不构成犯罪。——目的论扩张。救助义务是道德上的救助义务。

(2) 若见妻子欲自杀2⃣️不实施救助义务,就有可能定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目的论限缩。救助义务是法定上的救助义务。

  

第三章:法的演进

第一节:法的起源与历史类型

补充:原始人的社会规范

一、原始人的社会组织:氏族

二、原始人的社会规范:习惯与宗教。禁忌图腾崇拜复仇巫术

一、法的产生

(一)法产生的原因

1、经济:生产力、社会分工、私有制

  

国家的产生、公共权力的存在

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权利与义务的分离

  

(三)主要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

2、反应的利益和意志不同

3、实施机制不同

4、适用的范围不同

5、保障力量不同

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1、调整机制上:

2、形式上:

3、内容上

三、历史类型

(一)概念

(二)根本原因

(三)法的四种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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