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课堂总结】
人权的概念、发展、基本内容、国际保护;
国家领土的概念、构成、取得方式。
【课堂笔记】
l 人权的概念
人权是指一个人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及人权概念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人权概念最早是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他们认为人权是天赋的,目的在于反对中世纪的神权和封建贵族和僧侣的特权。最初,人权的内容主要指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和反抗压迫的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等。
西方天赋人权思想在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在一些国家发展成法制化。
l 人权概念的发展
二战以前,人权概念主要包括各国国内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战以后,随着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人权概念及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还规定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突破了西方的传统人权概念。1966年两项人权公约都在第1条规定了人民自决权,个人人权、集体人权。突破了传统的人权概念。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第一代权利,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革命;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第二代人权,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者的贡献;
人民自决权等集体人权,是第三代人权,是第三世界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贡献。
l 人权的基本内容
生存权是指人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和人身安全权,即人民自由自在地生活的权利,生存权在人权中居于首要地位,常被称为第一人权或首要人权。
《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5条规定:“人人皆有生存权,此种权利受法律保障。”
《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构成了生存权的首要部分。
平等权是指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并履行平等的义务。
平等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人权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包括法律上的平等、种族平等、男女平等。
l 民族自决权
自主权也称民族自决权,指在外国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决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从事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并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的主权国家的权利。
l 发展权
是指所有国家和民族都有自由谋求他们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
《联合国宪章》为发展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既是个人人权,也是集体人权。
l 人权的国际保护
l 国际人权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世界人权宣言
l 监督和补救制度
报告及其审查制度
处理缔约国来文及和解制度
个人申诉制度
司法制度
第十章:国家领土法
第一节:国家领土的概念与构成
一、国家领土的概念
二、国家领土的构成
领陆
领水
内水:河流(内河、界河、多国河流、国际河流)、通洋运河、湖泊、内海水(12海里)
领海
领陆和领水之下的底土
领陆和领水之上的领空(垂直高度:110公里)
第二节: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一、传统国际法取得领土的方式
先占(无主地)
时效(取得时效)
添附:自然添附(泥沙冲积)、人为添附(填海造地)
割让
征服
【本节课堂总结】
人权的概念、发展、基本内容、国际保护;
国家领土的概念、构成、取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