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20191030,民法学-张喻忻

主讲人:张喻忻

《合同法》

明年3月颁布民法典:民法总则基本不变,物权法变更很多,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变化不会多,继承法变一点。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述及特征

(一)概念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特征

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在自由平等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

2、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是一种协议。(当事人两个或单个,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以确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的内容是权利义务)

4、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公法:(国家公权力介入)

2.私法:(私人之间关系)

3.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出借人已经将财产交给借款人,合同只有借款人的义务。

5.形成权所形成的行为,比如撤销权,是单方法律行为。

6.可撤销的合同:重大误解(时效3年)、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时效1年)。

7.出生:出(胎儿脱离母体)生(独立呼吸)。

8.死亡:综合说(与医学标准结合,瞳孔放大胃消耗)(法学标准:心脏呼吸脉搏脑死亡,植物人脑干不受损只是其他神经受损,加其他)

9.法人是独立承担,合伙人是无限连带责任(一个人向其中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不能拒绝)

10.其他组织:合伙、个人独资企业、联营、不是法人的公司。

11.两种户: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这两种户是归属于自然人之中。

二、合同的分类

双务和单务

有偿和无偿

诺成和实践

要式和不要式

有名和无名

主和从

预约和本

利己和利他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定金合同已经在订立合同之前就已经交付标的物了。

2.书面的要式合同:租赁期限为6个月、批准审批的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有名合同:15种。

4.锁和钥匙哪个是主和从?主是发挥主要作用的,从是辅助作用。锁和钥匙是一体的不存在主从问题。

5.典型的从合同:担保合同。主债权不存在,从合同就消灭。

6.抵押和质押的区别:转移标的物。可以转移标的物是抵押。

三、合同关系

(一)主体

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二)内容

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权利义务

(三)客体

是指合同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物、行为、知识产权智力成果。

1.物的特征:存在于人体之外的、能够被人所控制的、能够给人带来利益的。

2.空气不是物。但,活塞空气里面的空气是物,能够被人所控制的。

第二节: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法律地位

与债权法

1.四大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与物权法

1.物权法是绝对法,债权法是相对法。

与侵权行为法

1.侵权责任法不保护债权。合同法保护债权。

2.《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侵权责任法保护18个权利。没有债权。

3.侵犯合同权可以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产品质量问题,伪劣商品爆炸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和合同权。可以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当事人二选一。如果选择违约责任输了一般来说不可以主张侵权责任。

5.主张侵权的四大构成: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侵权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比较大,精神损害赔偿在违约没有。

6.主张违约的举证(合同)比举证侵权的简单。

与知识产权法

1.知识产权是物,是绝对权。义务主体不特定。

2.教师做的PPT属于职务行为,著作权属于教师的还是学校的?一般当事人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法定规定属于学校。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是以财产为调整对象,不涉及人身关系。

第三节:合同法的功能

一、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三、为合同当事人提供行为规则

  

  

【本节课堂总结】

1、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主体、客体、内容

2、合同法的概念、特征、法律地位、适用范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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