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与法律职业规划:
法本和非法本→考研/法考/考公→律师/央企法务……
卷一:以刑法为主。
卷二:以民法为主。
理论法:法理学,宪法学,习近平法治,司法,法制史。57%。
刑法>民法>商经>刑诉>理论。
命题套路:精细化、立体化、理论化、公式化。
l 精细化
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
动物被人损害中的“重大过失”。
l 立体化
故意杀人罪的时空标准
正当防卫的判断标准
l 理论化
作为义务的来源,特定身份/先前行为/特定场所
l 公式化
盗窃罪:他人占有➕平和手段➕自己占有=盗窃罪。
侵占罪:自己占有➕平和手段➕自己所有=侵占罪。
【讲课案例】
1.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
2.凶器使用起来方便才能是抢劫罪。如果抢夺一个同学的眼镜被抓获发现携带一个被密码锁住的密码箱里面有一把匕首,算抢夺罪。
3.凶器包括两种天生的凶器(刀匕首),用法凶器(有杀伤力,砖头)。用法凶器需要有证明标准上的区分
4.深夜,在偏僻山路上,一个男子将一个走夜路的女子扑倒,欲强奸,女子呼救无门,想了一条妙计,女子带路,半山腰空地,有草丛,男子走上前去查看地形,女子推下男子,原来这个空地是女子,粪坑,女子转身想跑,没想到男子会游泳,很快就游过来,女子扭身一脚踢下去,男子最终溺死在粪坑。——女子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正在进行的强奸。时间是深夜,地点在偏僻山路。女子的危险一直没有降低。法益面临的风险没有停止。如果天亮了有众人围观,则女子是防卫过当。
5.孩子被车撞死。爷爷不救。——父母是监护人,爷爷不是监护人,所以不构成不作为,因为不是法律的特定身份。
6.孩子被车撞死。父母总是虐待,被取消监护人,爷爷作为指定监护人,爷爷不救。——爷爷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因为先前行为。
7.孩子被车撞死。爷爷作为指定监护人,爷爷不救,则爷爷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8.甲乙是大学恋人,男跑去女宿舍,去逛街。女说不想去,男百般请求去。女被车撞死,男。——男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恋爱的男女不是法律调整的关系。没有法定的特定身份也没有先前行为(刑法危险的行为)
9.男女去逛珠穆朗玛峰,女出事,男大喜离开不救。——男构成不作为,因为这个行为是危险行为。
10.茶餐厅吃饭,甲乙打架,吃饭的人观战,餐厅服务员劝架,老板不准,甲被打死,老板不构成不作为。如果老板轰走观客,关起门来,要5元一张票才能进来,此时老板构成不作为。不是法定的特定身份也不是先前行为,特定场所是指有支配力的特定场所。
11.看手机不错,想把手机弄到手,所以骗他拿手机打电话然后跑了。手机只是临时用,长期占有还是他,所以是盗窃罪。(他人占有➕平和手段➕自己占有)
12.别人借给你他的手机用几天,你用了好几天的然后告诉他说手机丢了,不还给他他的手机。——此时你构成侵占罪。
13.乘客美女相机落在出租车,美女下车走了好远,司机发现落下相机,下车向美女喊美女你相机,美女很气回应你像鸭,司机觉得被骂很气所以相机不给,加油门走了。——美女走了好远了,相机属于长期遗忘物,所以是司机占有,所以司机构成侵占罪。
第一轮
11-12月:刑法、民法、理论法
3-5月:商经、刑诉、民诉
第二轮
7月:恒心考点集训串讲
第三四轮
8月:浓缩到背诵版与主观题
第五六轮
8月下旬:冲刺与全真模考
第七轮
8月底:考前两小时(100考点)押题
目标:高分拿下客观题
学习包:精讲卷(双十一双十二)、真题卷(3-4月)、背诵版(5-6月)、刷题卷(7月)
四大优势:主客观题目同时结合学习(主观题思维训练)、技巧与理论结合、讲解与带学并重、教学与教辅互动。
2020法考可能新增:难度加大、明年国家可能会出民法典、刑诉法新解释、国际法的新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