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责任】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吸纳会员的条件,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对其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商标代理行业组织责任的规定。
  所谓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是指商标代理机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增进共同利益、实现共同意愿、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起来并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自律性的社会组织。我国的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有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各地的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序运行,离不开政府的监督管理,同时,行业组织对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自我约束、有效规范,加强会员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向政府反映市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会员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信誉,促进行业发展,具有政府监督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本条对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责任作了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责任,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按照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吸纳会员的条件。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章程,都对其会员的条件作了规定。申请加入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符合该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只能将符合其章程规定条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吸纳为其会员,而不能滥竽充数,将不符合其章程规定条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吸纳为其会员。
  第二,按照章程规定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商标代理行业组织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在其会员有违反行业自律规范时,有责任依据章程规定对其进行惩罚,使其警戒,而不得有章不依,放任不管,以促进商标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例如,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章程规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由秘书处报请会长批准,予以除名。一旦出现会员严重违反其章程的行为,中华商标协商商标代理分会就应当按照程序将该会员除名。
  第三,及时向社会公布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所谓向社会公布,是指通过某种方式告知广大社会公众,使广大社会公众知晓。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上刊登,在广播、电视上播放等。
  及时向社会公布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相关商标代理机构的情况,从而在需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时,更好地选择符合自己需要的商标代理机构;这样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促进商标代理机构的健康发展。为此,本条要求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其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