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ook of Law
【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评论 *
显示名称 *
电子邮箱地址 *
网站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