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条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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