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