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

【期间种类和计算】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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