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条

【适用法院地法原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