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庭审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