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结束日顺延及期末结束时点】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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