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向第三人追偿权】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