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条

【退票与变更】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